今天,这位顾问是由一位朋友介绍的,并帮助询问了妻子被驱逐的情况。
为了保护现场的隐私,我们称他为先生。 张
Mr. 张的妻子 李在一家外国公司工作。 有时她晚上必须上夜班。 怀孕前她没有任何困难。 怀孕后熬夜,她显然无能为力。 此外,她在监视室不孕不育前列腺增生工作,并感觉到电磁辐射。我怀孕后一直在申请转学。
但是,外国公司的雇员通常经过多次精简,一个萝卜一个坑,因此很难将工作人员暂时从其他职位调动,当然也很难安排能满足她要求的工作。 李,所以仓位的调整也延迟了。
有一天,矛盾终于加剧了。 女士。 李与她的领导吵架。 最后,女士 李先生很生气,回家后没有回去工作。 她仍然觉得自己是一名孕妇,公司无法压低她。
<p>该公司并没有真正惩罚女士。 李女士很轻松,但几天后,女士 李收到公司的通知,并要求她限制她进入公司以接受工作安排。 女士。 李这次没有发脾气,而是按照公司的要求返回了。
但是,在公司呆了一整天后,没人来为她安排工作,所以当她下班后, 李某独自回家。
这次,她没有回到公司。
几天后,女士 李通过邮件收到了公司的书面通知,内容如下:
“因为女士 李无故无故缺不孕不育性冷淡勤,严重违反纪律,公司决定终止与她的劳动合同。”
此刻,女士 李完全感到尴尬,并且怀孕了。 她不仅不再工作,甚至无法享受产假津贴,医疗费用报销和其他生殖保险,损失也很大。
女士。 李也很固执。 这样,她仍然不想寻求帮助。 这仍然是她的丈夫先生。 张女士来找律师咨询。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有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适当替代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应性劳动。对于怀孕超过7个月的女雇员,雇主不得在工作期间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安排某些休息时间。
关键到了,敲黑板!!!!!
根据上述规定,怀孕期间的女雇员并非不能上夜班,但是特别保护仅适用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雇员。 如果女性雇员在怀孕期间无法适应原先的工作,则女性雇员向雇主提交医疗机构证明书,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可以安排减少劳动或其他适应性劳动的使用。
此外,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怀孕期间,雇主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和第41条终止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工人采取其他行动,则雇主仍然有权按照以下第39条中规定的行动终止劳动合同。
(一)审判中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渎职,渎职谋取私利,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更正;
(五)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的明显规定,劳动合同无效;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女士。 李认为,怀孕后不能夜班,必须向单位提交医疗证明或怀孕证明,并要求其调整工作。
如果与公司的共识失败,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捍卫权利:不孕不育去哪看好
1。 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 李先生采取了消极的态度。 首先,她没有提交医院的书面证明,然后,如果谈判失败,她急忙回家逃跑。每个人都知道,如果您不请假就去上班,那肯定是旷工。
如果旷工是事实,那太太。 李的雇主可以解雇,其雇主决定终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因此,员工在怀孕期间不应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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